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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延长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2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该《通知》施行前,更新单元计划已按照《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19〕4号)公告有效期且更新单元规划尚未批准的,其有效期延长6个月。现对满足条件的城市更新单元有效期延长进行公告,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开元延长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项目一览表
开元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