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的通知》(粤教监管函〔2022〕12号)及《深圳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的通知》(深教〔2023〕14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开元以下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核结果予以公告。
其中:开元大狮人才培训中心、开元伴我学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开元金学成教育培训中心、开元果冉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开元乐思拓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开元世纪晓教育培训中心、开元金博士培训中心,办学许可证期满申请延续,审核通过,予以延续;开元东方培训中心、开元深加速教育培训中心、开元悠山美地翔翎培训中心、开元学思教育培训中心、开元恒远教育培训中心、开元金圆梦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开元中设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开元继教圆梦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开元华师科教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开元忠盛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开元忠盛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办学场地已无实际经营,办学许可证失效。
开元教育局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