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动态
一、地方人社部门集中公布一批侵害劳动者就业权益典型案例
【合规资讯】
2026年6月2日,上海、江苏等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集中公布一批侵害劳动者就业权益典型案例,具体为:某物流公司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涉嫌合同诈骗案、贾某等4人未经许可从事职业中介案、某科技公司未经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案、某人力资源公司发布不真实不合法招聘信息案、某汽车租赁公司发布不真实不合法招聘信息案、某外包服务公司未建立保存服务台账案、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虚构工作岗位诈骗案、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职业中介、擅自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某酒店有限公司发布含有就业歧视内容招聘信息案、某网络有限公司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案、佘某某等人虚假招聘诈骗案、金某虚假招聘诈骗案、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违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案。(资讯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合规提示】
建议企业:一是开展招聘信息发布前置合规审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删除含性别、地域、婚育等歧视性表述,确保岗位、薪资、工作条件真实,严禁虚构岗位或承诺不实待遇。二是严格核查外包及派遣合作方资质,经营劳务派遣须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从事职业中介须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禁止与无证机构合作或将假外包真派遣业务交由无资质主体,并留存合作方资质文件及服务台账。三是建立招聘及中介服务全流程留痕制度,按要求建立并保存服务台账、委托材料及招聘信息审核记录,定期开展劳动用工合规自查与关键岗位培训。
二、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合规资讯】
2026年6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具体为:案例一:产品缺陷致未成年人遭受损害,生产者应承担侵权责任——刘某诉某食品公司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案例二:剧本类娱乐场所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王诉某娱乐室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责任纠纷案;案例三:生产销售不合格儿童玩具,应受行政处罚——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玩具公司案;案例四:在儿童护肤品中添加禁用物质,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赵某某、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相关案例明确:面向未成年人的食品、玩具、娱乐服务和儿童护肤品,经营者应承担更高注意义务。可玩性食品既标注为食品又具有玩具属性时,应同时满足食品安全和儿童玩具安全要求;剧本杀、密室逃脱等经营者应落实适龄准入、风险提示、安全防护和免责条款合规;儿童玩具生产销售不得无证出厂、伪造厂名厂址或缺失安全警示;儿童化妆品不得添加糖皮质激素等禁用物质。(资讯来源:最高人民法院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相关企业:一是面向未成年人产品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国家标准合规要求,可玩性食品须同步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与儿童玩具系列标准并标注警示,儿童玩具须取得CCC认证并附安全警示,儿童化妆品严禁添加《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禁用物质。二是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场所应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文旅部门相关规定落实适龄分级管理,对不适龄主题禁止向未成年人开放,配备安全护具并履行充分风险提示。三是建立未成年人产品及服务专项合规审查与留痕制度,保存产品设计验证、认证证书、进货查验记录及适龄管控台账,定期组织关键岗位培训并开展自查整改。
三、中央网信办通报30款App个人信息收集使用问题
【合规资讯】
2026年6月11日,中央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等法律法规,对App(含小程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开展检测,通报30款存在问题的App。此次通报的APP个人信息收集使用问题具体分为四类:一是未公开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二是频繁索要非必要权限;三是未完整准确列明SDK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情况;四是未提供有效账号注销功能。(资讯来源: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APP开发企业:一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及《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相关规定完善隐私政策,首次运行弹窗提示,确保4次点击内可访问,完整列明收集目的、方式、范围及投诉渠道。二是落实最小必要原则,权限申请与业务功能绑定并同步告知目的,用户拒绝非必要权限不得频繁弹窗骚扰或拒绝提供核心服务;按《认定方法》逐一列表披露嵌入SDK的名称、主体、收集字段及隐私政策链接。三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及《认定方法》相关规定提供App及小程序内便捷账号注销入口,不得设不合理条件,承诺1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并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个人信息;建立版本发布前个人信息合规检测与留痕制度。
四、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水务局联合发布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合规资讯】
2026年6月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水务局联合发布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涵盖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污染环境罪、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6起案件。具体为:被告人林某某、郑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被告人梁某某、周某、马某某、冉某某、罗某某犯污染环境罪案、深圳市环境监测协会诉某电镀厂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市生态环境局诉某电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某电缆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某园林工程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信息共享单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合规提示】
建议相关制造业企业:一是建立危险废物全流程台账管理制度,核实受托处置单位资质,严禁私自转运、倾倒或委托无资质单位处置危废,防范构成污染环境罪及承担高额民事赔偿责任。二是开展建设项目用地合规性审查,涉及土壤改良、渣土受纳及场地平整的须取得合法审批并落实表土保护措施,避免因非法占用农用地触发刑事责任及行政追责。三是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发生污染物泄漏后立即采取封堵、收集等减损措施,主动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降低惩罚性赔偿风险。
五、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
【合规资讯】
近期,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危害性较大的拆改限速、拆改互认协议等违法行为开展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系列执法行动,查办并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具体为:深圳市某公司销售非法拆改限速电动自行车案、某某(深圳)新能源公司经营非法拆改限速电动自行车案、深圳某电动自行车行销售无通信模块电动自行车案、深圳市某公司销售无充电互认协同的电动自行车案。(信息共享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合规提示】
建议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一是建立严格的进货查验与索证制度,逐车核对CCC认证证书、合格证及车辆一致性,确保所售电动自行车具备控制器/电池/充电器互认协同功能及通信定位模块,严禁采购、销售已拆改限速或无互认协议的车辆,避免被认定为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产品。二是制定门店禁改装红线并书面公示,明令禁止销售人员以“软解”、剪线、更换控制器等方式解除限速或拆除互认通信模块。三是完善销售台账与交付确认单,如实记录车辆出厂配置并由消费者签字确认未要求改装,向消费者书面告知非法改装的法律责任与安全风险,留存记录以备监管部门检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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